第一列

費用分析

NO項目金額(NT)備註
1國外引進費0初次招募或重新招募之行政規費與手續費。
2國內承接費0續聘僱之行政規費與手續費。

NO項目金額(NT)備註
1國外引進費20,000初次招募或重新招募之行政規費與手續費。
2國內承接費20,000接續聘僱之行政規費與手續費。

NO項目藍領移工外國技術人力備註
1底薪29,50035,00037,000(註1)勞基法或經常性薪資規定(自115.01起適用)
2勞保費2,3752,9223,075依勞保局公告規定辦理(自115.01起適用)
3健保費1,4281,7571,849依健保局公告規定辦理(自115.01起適用)
4就業安定費2,00000一般名額,三個月為一期,依政府規定辦理
5舊制退休金0700740
每月總計35,30340,37942,664
6期滿返鄉
單程機票
依各航空公司當時票價而定
(註1)自115.01.01後申請之外國技術人力(原中階技術人力)新聘僱許可案件適用,例:原使用免技術條件證明35,000元聘僱者,目前仍是每月經常性薪資35,000元,展延聘僱後每月經常性薪資才需調高為37,000元。

NO項目家庭看護家庭看護技術人力
(26,000元)
家庭看護技術人力
(28,000元)
家庭幫傭備註
1底薪20,00023,00024,80020,000*自111.08.10起,簽署新勞動契約時適用,如:國外新入境、期滿續聘、中途及期滿轉換聘僱
*家庭看護技術人力,自115.01.01後申請之外國技術人力(原中階技術人力)新聘僱許可案件適用。例:原26,000元聘僱者,目前仍是26,000元,展延聘僱後才需調高為28,000元。
2健保費1,4281,4281,4281,4281.依健保局公告規定辦理。
2.家庭看護工、幫傭每月負擔458元。
3就業安定費2,000002,0001.符合<社會救助法>、<老人福利法>之 中低收入戶者,及符合領取身心障礙生活津貼者,免繳納就業安定費。
2.以 3 個月為 1 期,請於繳款期限內繳納,避免逾期加罰滯納金。
4職保費56565656
5加班費2,668(四週)3,068(四週)3,308(四週)2,668(四週)如不休假,需給付加班費。
3,335(五週)3,835(五週)4,135(五週)3,335(五週)
每月總計26,152(四週)27,552(四週)29,592(四週)26,152(四週)
26,819(五週)28,319(五週)30,419(五週)26,819(五週)
期滿返鄉
單程機票
依各航空公司當時票價而定

NO項目藍領移工外國技術人力
35,000元
外國技術人力
37,000元
備註
1居留證規費3,000元/3年3,000元/3年3,000元/3年入境及接續聘僱時,申辦三年居留效期
2體檢費2,000元/次2,000元/次2,000元/次依規定需辦理入境體檢及入境後滿6個月、滿18個月及滿30個月的定期體檢。
3勞保費679元/月835元/月879元/月適用勞基法者 依勞保局公告規定辦理
4健保費458元/月563元/月592元/月1.依健保局公告規定辦理
2.就診時之各項費用自行負擔
5服務費第一年 1,800元/月第一年 2,000元/年第一年 2,000元/年若雇主續聘原外國人在台工作,則續聘三年之服務費為:每月1,500元。
第二年 1,700元/月第二年 2,000元/年第二年 2,000元/年
第三年 1,500元/月第三年 2,000元/年第三年 2,000元/年
6返鄉度假
來回機票
依各航空公司當時票價而定